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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遗嘱效力纠纷案例|遗嘱无效涉案房产按法

2026-11-03
文章来源: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

打印遗嘱房产继承纠纷,审查打印遗嘱法定要件效力。
 基本案情 被继承人生前拥有一套住宅,去世后,其中一名子女出示一份打印遗嘱,主张房屋由其一人继承;其余继承人对这份打印遗嘱不予认可,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,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。各方就遗嘱效力、房产分割产生重大争议。

办案思路 律师接受其他继承人委托,重点审查打印遗嘱的形成过程:立遗嘱时有无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、见证人身份是否适格、遗嘱每一页是否有被继承人、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。收集亲属沟通记录、就医病历,核实订立遗嘱时被继承人的精神状态,论证案涉打印遗嘱欠缺法定要件,应属无效,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。

案件结果 法院认定该打印遗嘱不符合《民法典》规定的形式要件,遗嘱无效,涉案房产按照法定继承,由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分割。

法律要点 打印遗嘱订立时,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,缺少任一要件,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。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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