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瞒已婚身份恋爱期大额赠与撤销返还纠纷案例
一方隐瞒已婚身份交往,受欺诈赠与财物,起诉撤销赠与追回款项
基本案情 被告隐瞒自身已婚事实,通过婚恋平台与原告交往恋爱。交往期间原告基于恋爱关系,多次向被告大额转账、购置贵重物品。原告后来得知对方已婚,终止交往并要求返还财物,被告拒绝,主张全部为原告自愿赠与。
办案思路 律师调取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,证明被告在交往之初虚构单身身份,存在欺诈行为,原告作出赠与财物的意思表示,是基于对方虚构的单身婚恋身份。依据民法典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相关规定,请求法院撤销赠与,判令对方返还全部款项。
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存在欺诈,违背公序良俗,判决撤销赠与,被告返还涉案全部款项。
法律要点 一方以虚构身份、隐瞒重大事实的方式,使对方在被欺骗情况下进行大额财产赠与,受欺诈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赠与。撤销后,受赠人应当返还财产。单纯正常恋爱分手,不能以 “感情被骗” 为由随意撤销赠与,必须证明存在欺诈等法定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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