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反竞业限制案例分享|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违约
竞业限制纠纷,离职员工入职竞争企业,主张承担竞业违约金
基本案情 当事人(员工)与原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,约定员工离职后 2 年内,不得入职与原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,公司按月支付竞业补偿金;员工违约需承担违约金。员工离职后,原公司按期发放补偿金。后续原公司调查发现,员工入职同行业竞品公司。原公司委托律师提起仲裁,主张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,并继续履行竞业义务。
办案思路 律师收集劳动合同、竞业限制协议、离职证明、补偿金发放流水、新单位就职证据、两家企业经营范围比对材料。论证竞业限制主体、行业范围、期限约定合法有效;员工在领取竞业补偿金情况下,入职竞争企业,已经构成违约。向仲裁委提交代理意见,主张违约金并要求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。
案件结果 仲裁委认定员工构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,裁决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,并继续履行剩余竞业期限内的竞业义务。
法律要点 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管、高级技术人员、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。用人单位需在竞业期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;劳动者违约,用人单位可主张违约金,并要求继续履行竞业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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